湖南:關于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及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工信部門,有關中小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22〕63號)要求,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加快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現就做好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及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1、在湖南省內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2、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堅持企業自愿原則,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詳見附件3)。
已被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參與評價。
二、申報(復核)時間
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季度評價方式,每批次截止時間為季度末最后一天。2023年一季度公告的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于2025年四季度復核,依此類推,此后不再單獨通知。
三、組織實施
1、企業自評。按照屬地原則,企業登錄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平臺(網址:https://zjtx.miit.gov.cn/,簡稱“培育平臺”),線上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自評。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2、縣級初審。縣市區工信部門對照評價標準和申報限制情形,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于次季度首月的5個工作日內在培育平臺提交初審意見。
3、市級再審。市州工信部門對照評價標準和申報限制情形,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于次季度首月的10個工作日內在培育平臺提交審核意見,并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函和匯總表(附件1,一式兩份)。
4、省級公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被推薦企業及相關信息材料進行終評,確定公示名單。公示無異議的,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四、佐證材料
參評企業應在培育平臺上傳以下佐證材料掃描件:
1、營業執照(加蓋單位公章);
2、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如“信用中國”網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
3、知識產權證書;
4、近兩年審計報告(加蓋單位公章)或帶稅務局印章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5、若有符合《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四項“公告條件”(詳見附件2)之一的,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五、有關要求
1、各市州、縣市區工信部門要高度重視,開展政策宣傳解讀,確保中小企業應知盡知,廣泛動員企業參評。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條件標準,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質量。
2、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其他機構不得開展與創新型中小企業有關的評價活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企業代理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事宜,參評企業應按程序自主參評。凡委托代理參評的,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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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731-8555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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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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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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