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開展2026年生物醫藥創新產品產業化和產業應用基礎平臺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廈門市生物醫藥行業管理部門:
為提升我省生物醫藥產業研發、生產服務能力,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22〕10號)《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十一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福建省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工信規〔2023〕7號)《福建省生物醫藥創新產品首次產業化獎勵辦法和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建設獎補辦法》(閩工信規〔2023〕8號)有關規定,開展2026年生物醫藥創新產品產業化和產業應用基礎平臺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物醫藥創新產品首次產業化項目
根據《福建省生物醫藥創新產品首次產業化獎勵辦法》(簡稱《產業化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工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產業化獎勵政策申報、評審工作。
(一)申報時間
由各設區市工信部門按照《產業化獎勵辦法》發布申報通知,組織企業按要求填寫《福建省創新藥械產品產業化申報表》(附件1),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生物醫藥創新產品產業化項目申報、評審及上報工作。
(二)申報方式
1.在“金服云”平臺開設“生物醫藥創新產品首次產業化項目”入口(網址https://www.fjjfypt.com/login),各設區市工信部門將《福建省創新藥械產品產業化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上報至“金服云”平臺,由平臺對申報企業安全生產、失信等情況以及申報產品的注冊證(含原料藥批準通知書)等進行協助審查。
2.請于2026年3月31日前將項目評審情況書面報送至省工信廳。
二、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項目
根據《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建設獎補辦法》(簡稱《平臺獎勵辦法》)有關規定,我廳負責組織開展產業應用基礎平臺獎補資金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的企事業單位;
2.《福建省加快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出臺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新建成具備生物醫藥行業研發或生產制造服務能力并投入使用的醫藥合同研發機構(以下簡稱CRO)、合同生產機構(以下簡稱CMO)、合同研發生產機構(以下簡稱CDMO);
3.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環保等事故;
4.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申報材料
1.《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項目申報表》(附件3);
2.項目立項證明材料;
3.受托生產品種對應生產范圍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4.固定資產投資的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如發票較多,可提供部分大額發票),其中固定資產投資包括生產廠房建設、生產設備、生產輔助設備、研發和檢測設備等;
5.CRO平臺應提供其為非關聯方企業提供研發服務的合同和相關發票;
6.CMO、CDMO平臺應提供其為非關聯方企業或機構提供研發、生產服務的合同和相關發票。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1.申報方式: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向所在地市級工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在“金服云”平臺開設“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項目”入口(網址https://www.fjjfypt.com/login),各設區市工信部門將《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申報匯總表》(附件4)上報至“金服云”平臺,由平臺對申報單位安全生產、失信等情況進行協助審查;各設區市工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送省工信廳(一式兩份,含電子文檔)。
2.申報截止時間:2026年3月6日。
聯 系 人:省工信廳消費品工業處 李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801379
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66號福建經貿大廈613室
附件:1.福建省創新藥械產品產業化申報表
2.福建省創新藥械產品產業化項目申報匯總表
3.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項目申報表
4.福建省生物醫藥產業應用基礎平臺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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