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首版次軟件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完善首版次應用政策要求,遴選一批高質量的軟件產品,加快規模化、產業化應用,促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首版次軟件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5〕529號),現開展2025年首版次軟件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向
首版次軟件指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和國計民生等重點領域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但處于市場初期階段或者尚未形成競爭優勢的創新軟件產品。
本年度選擇工業軟件作為申報方向,主要包括研發設計類(CAD、CAE等)、生產制造類(MES、PLC等)、經營管理類(ERP、SCM等)和運維服務類(MRO、PHM等)。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擁有申報軟件產品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具備相應的研發能力。
2.申報軟件產品取得技術創新突破,且在質量水平、市場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優勢。
三、申報流程
1.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區內符合條件的首版次軟件產品進行申報。
2.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填報說明要求(附件1),向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書》(附件2)、測試機構出具的首版次軟件測評意見(附件3)、首版次軟件測評機構基本信息(附件4)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核查。根據審查認定情況,填寫審核意見表(附件5),形成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6),與各單位申報材料一并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4.我局對收到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將統一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復核工作。對于復核通過的產品,我們將通過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擇優予以支持。
四、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存在填報信息不實、材料不齊,瞞報、漏報、代碼提供不全,送審產品和銷售產品不一致的,3年內不得再申報。
2.申報單位需提供依照團體標準《首版次軟件產品測評規范》(T/CQAE 11029-2025)形成的軟件產品測評報告,應真實、準確反映申報產品情況,所選測評機構應符合團體標準《首版次軟件產品測評能力要求與實施規范》(T/CQAE 11033-2025)要求。測評機構應嚴格把關,若存在造假等問題,2年內不得參與首版次軟件測評工作。
3.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落實管理要求,維護好政策的嚴肅性。
4.申報材料包括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并設置目錄,采用A4紙雙面印制,在封面加蓋公章。請將相關材料掃描成電子版并刻盤,和紙質版一起報送(一式兩份),于2026年1月8日(周四)前將審核材料報送至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技術發展處(河西區友誼路35號城市大廈1013室),逾期將按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順延受理,具體受理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填報說明
2.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書
3.首版次軟件測評意見
4.首版次軟件測評機構基本信息
5.審核意見表
6.推薦產品匯總表
????????????????????????????2025年12月25日
(聯系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技術發展處 史開元
聯系電話:83608050;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技術發展處 申瑜杰
聯系電話:83608069)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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