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組織推薦工業文旅融合發展培育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工信局、文旅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旅游文體局:
根據近日召開的省政府工業文化發展專題會議要求,為進一步傳承弘揚我省工業文化,推進工業文化載體建設,加快工業和文旅融合發展,充分發揮工業文化在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中的賦能促進作用,我省將重點培育一批工業遺產和工業展示觀光點等工業文旅融合發展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育對象
我省地域范圍內以工業遺存、工業展示區、工業園區等為載體,以工業生產過程、企業文化、產品展示體驗、工人工作生活場景等為主要吸引物,具有產業特色鮮明、文化內涵豐富、旅游色彩濃厚的工業遺產或工業展示觀光點(含已獲評國家、省市相關榮譽的項目,及2027年底前擬改造提升、建成投用的項目)。
二、推薦條件
(一)工業主業突出,產權關系清晰,相關證照齊全。
(二)設有工業旅游活動經營管理機構并配備相關從業人員,能滿足旅游接待要求。工業旅游觀光休閑活動項目的有關設施建設符合相關部門的規定、規范和標準要求。
(三)以工業展示區、工業園區為載體的,應有明確的參觀游覽范圍,并設有接待區(或游客服務中心)、企業文化(產品)展示區、生產場景參觀體驗區或特色工業旅游商品展賣場所等;以工業遺存為載體的,除應具備以上設施條件外,還應有重要的歷史、科技、社會、藝術價值,能以多種手段恢復或呈現傳統生產過程、生產工藝等。
(四)有相對固定的開放時間,能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提供參觀游覽預訂服務。
(五)商業模式富于創新,企業品牌的市場價值、知名度、美譽度較高,呈現出較強的生命力和明顯的優越性。
三、推薦程序
請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會同文旅部門對本轄區工業文旅融合發展情況進行摸底調研,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填報《福建省工業文旅融合發展培育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并審核匯總后,于1月19日前將推薦名單行文報送省工信廳(生產服務業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cfwyc@gxt.fujian.gov.cn)。
四、其他事項
省工信廳將會同省文旅廳根據各地推薦情況,公布一批工業文旅融合發展培育項目,并加強對培育項目的建設指導、宣傳推介和客源拓展,共同推動培育項目提升知名度、美譽度和經濟效益,傳承弘揚工業文化。
聯系人及電話:
省工信廳生產服務業處 時瓏姍 0591-87552681
省文旅廳資源開發處 林偉偉 13205011717
附件:福建省工業文旅融合發展培育項目申報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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