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于征集2026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管理辦法》(青科發政〔2023〕27號),為支持科技學術著作出版,促進科技事業發展,現開展2026年度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項目征集工作。
一、資助原則
按照“自由申請、公平競爭、專家評議、按計劃支持”的原則,資助由國家、省級科技項目立項支持所形成的學術著作。
二、資助范圍
(一)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范圍
1.學術專著。指作者在相關學科領域內進行系統深入研究,在學科理論中有重要意義或實驗中有重大發現的學術著作。
2.基礎理論著作。指作者在相關學科領域基礎理論方面進行深入探索研究,借鑒省內外已有資料和科研成果,所形成的理論研究成果具有獨到見解或開拓成為新理論體系,對科學發展或培養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統性理論著作。
3.應用技術著作。指作者將現有科學理論應用于生產實踐或者總結生產實踐中的先進技術和經驗,且能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較大效益的著作。
(二)不予資助范圍
1.編著、譯著、論文集和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寫的學術著作,從正式出版之日起五年內再次申請相同或相近內容學術著作視為再版學術著作,超過五年且增加了最新研究成果內容的相同或相近題目學術著作視為新書);2.科普讀物;3.教科書、工具書和一般數據庫;4.畫冊;5.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出版物。
三、資助額度
學術著作出版資助額度,原則上依據出版社審定金額的70%給予資助,可按當年度科技專項資金中學術著作出版資金總額適度調整。資助冊數原則上限定在1000冊以下(1000冊以上酌情調減資助經費)。
四、工作要求
(一)申請條件。1.申請者必須是著作權所有者;2.必須完成全部書稿;3.所在單位需出具無學術出版經費來源審核意見及專著出版評價;4.須持有正規出版單位的協議書和出版經費合理概算;5.著作者一次只允許申請一個項目;6.已出版的學術著作不能申請;7.2025年度不符合條件、未獲資助的項目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請。
(二)申報需提供材料。1.《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申請書》一式四份(見附件1);2.相關的省部級以上獎勵和鑒定材料;3.著作者與出版社簽訂的出版意向協議書(見附件2);4.《出版經費預算表》(見附件3);5.全部書稿(少數民族文字著作需同時提供漢譯稿)。
(三)申報要求。1.對已獲批準,不能按期完稿或達不到預定要求的書稿,省科技廳可撤銷和中止資助,并按財務管理制度收回資助資金。2.學術著作出版資金資助出版的科技學術著作在出版時,須在扉頁標注“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出版”字樣。申請材料原則上一律不退還,請申請者自行留底。
3.本批次征集工作申報截止日期為2026年3月10日。省科技廳將于申報截止后對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并計劃于3月中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經廳務會審議后公示資助項目結果。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將申報材料于截止日期前報送省科技廳。
聯系方式:李曉硯0971-8244525
地 址:西寧市西大街12號省政府西四樓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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