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關于開展2026年新疆地區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2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選〔2025〕126號)和2026年度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選派規劃。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基委”)的工作部署,自治區科技廳(外國專家局)是新疆地區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受理單位,即日起對202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相關事宜提供政策咨詢和申請受理服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國家公派留學項目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選拔,主要分為“個人自主申報項目”(簡稱“個人制”項目)和“項目制”項目。
1.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含高校國際組織師資出國留學項目)等“個人制”項目的資格審核和材料審核工作由受理單位負責。
2.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項目、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專項、以及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的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等“項目制”項目的資格審核和材料審核工作由項目單位負責。
3.國外合作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中的非通用語種人才支持計劃、非通用語種師資提升計劃等其他“個人制”項目的資格審核和材料審核工作任由留基委負責。
二、申報要求
1.留基委已于近期在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公布《202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指南》(以下簡稱“選派指南”),各項目指南和項目檢索等將陸續在國家留學網公布。其中“個人制”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項目制”項目面向國內單位實施,采取“先立項(簽約),后選人”的辦法進行選拔。選派計劃和主要項目、資助內容、申請條件、選拔辦法見選派指南。
2.申請人通過國家留學網進行填報。申請人在網上完成報名申請,并打印出國留學申請表,書面申請材料中的《單位推薦意見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同時提供單位推薦意見電子版文件。
3.請項目單位按照項目選派辦法的要求嚴格審核申請人資質、申請材料和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對人員推薦不合規、審核材料不嚴謹的單位,我廳將暫停該單位下一年度項目推選資格。
4.書面申請材料請按附件《申請材料清單》準備,并經項目單位認真審核,開具單位公派留學申報情況公函,統一報送(一式一份,均為A4紙正反面打印)。書面材料截止受理時間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之后2日內。自治區科技廳(外國專家局)有權退回不真實、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有關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項目相關信息及申報流程可查詢國家留學網。
5.社會在職申請人須提交補充材料并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如社保證明、聘用合同復印件等)。
三、人員派出與管理
1.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派出前,留學人員須按要求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項目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
2.留學人員應按協議約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計劃及國內項目單位提出的任務和要求,按期回國履行回國服務義務,回國后向項目單位匯報留學成果,并須在回國之日起3個月內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登記回國信息。
3.項目單位應制定本單位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出國留學管理辦法,統籌考慮“選拔、派出、管理、回國、使用”各環節,切實加強留學人員目標和過程管理。相關具體工作項目單位應明確崗位職責,并責任到人。
(1)在留學人員錄取后,項目單位應及時了解其思想政治動向,對存在問題的人員堅決不予派出。能夠派出的要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證其按期派出。未派出人員名單及原因要及時函告自治區科技廳(外國專家局)。
(2)在留學人員派出前,項目單位應開展行前教育,并將思想政治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納入培訓內容;對留學人員國外研修計劃提出明確要求,確保留學效益;指導、協助其辦理出國手續。
(3)在留學人員派出后,項目單位應加強對其指導和檢查,保持定期聯系,對留學人員所提交的研修報告進行認真審核,協助國家留學基金委和駐外使(領)館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國工作。
(4)在留學人員回國后,項目單位應進行考核,確保效益。項目單位應定期對本單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回國情況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學效益等情況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及時報送至自治區科技廳(外國專家局)科技人才處。
(5)鼓勵留學人員在與獲得資助相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中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四、其他事宜
1.若需咨詢具體留學項目,請與相應項目主管聯系,聯系方式請登錄國家留學網點擊“項目檢索”(近期開始陸續更新),按照留學國別和留學身份查詢。
2.2026年高水平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導師申報時間為:3月10日-4月1日;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后申報時間為:4月10日-30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旭紅
聯系電話:0991-3839093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科學一街353號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外國專家局)421室
郵政編碼: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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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申請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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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外國專家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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