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體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發展冰雪經濟作為新增長點,推動冰雪運動、冰雪文化、冰雪裝備、冰雪旅游全產業鏈發展”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實施《冰雪旅游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引導各地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豐富冰雪文化旅游產品,依據《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標準,文化和旅游部、體育總局決定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具有良好的滑雪場地資源,滿足滑雪場所開發條件,能夠滿足游客以滑雪運動為主,兼具戶外運動、康養度假、休閑娛樂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設施和服務功能集聚區。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主體
各地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縣級人民政府。
(三)申報條件
1.符合行業標準《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及相關細則要求;
2.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到位,符合綠色發展理念;
3.應具有地形、生態、氣候、區位交通、發展潛力等綜合條件優良的滑雪旅游場地資源,應有空間高度集聚的滑雪旅游區,滑雪旅游設施與服務管理體系健全;
4.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
5.主要經營主體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近2年未發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
(四)申報組織
1.由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申報組織工作,各地申報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數量為1—2個,沒有符合條件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省(區、市)可以不報。名單按優先順序排序,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紙質版。
2.經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商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確認推薦的各申報主體報送相關說明材料,通過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管理系統進行線上填報。
(五)申報材料
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并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下列材料:
1.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文件;
2.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申請報告書,滑雪旅游度假地總體規劃、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含文字、圖片、視頻)、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的承諾書,上述材料通過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管理系統報送。
三、認定程序
文化和旅游部會同體育總局按照下列程序組織認定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
1.組織材料審核和基礎評價;
2.組織開展綜合評價;
3.審定認定結果;
4.對確定的認定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5.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發布認定公告。
四、其他事項
1.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標準《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及相關細則要求,切實把好初審推薦關,商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后擇優確定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推薦申報名單。
2.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負責組織推薦申報對象,組織提交申報材料,組織符合條件的本地申報對象參與評議答辯。
3.被推薦的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縣級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各地要認真總結申報對象的亮點特色,形成推介材料。
聯 系 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 栗君杰、史東輝
聯系電話:010-59882070、59882072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1. 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申請報告書.doc
2. 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的承諾書.docx
京公網安備 11011502003539號